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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网上鉴证办理看过来
时间:2021-10-12浏览次数:10

  近日,因信息化建设需要甬优桥临时关闭,暂无法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凡与宁波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被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浙里办APP申请办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事项。

  一、办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有什么作用?答: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须签订由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该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关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依据,学校凭毕业生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派遣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关系。如果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毕业后的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就可能会被派回到生源地。因此,毕业生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后,就可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上除了用人单位盖章外,还需由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

  二、哪些学生可以在宁波市申请办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答: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工作单位落实在宁波市内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2.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已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同意接收该毕业生。3.如在宁波市外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可咨询工作单位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

 三、申请办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答:《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具体份数依据就业协议书上注明的份数为准)。

 注意:如果不想网上办理,也可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窗口办理。另外,如果需要解除就业协议,请提供全部的就业协议原件和就业协议解除证明,我们将在就业协议书原件盖章处写上同意解除和办理日期并盖章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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