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分院工作安排
学校要求2020年1月8日前上报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分院具体安排如下。
一、分院内汇报、点评
时间:2020年1月2日13:00
地点:中和楼811
形式:1、课题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汇报,每个项目不超过5分钟;
2、专家点评并作辅导
参加人员:没课的专任教师
备注:1月2日上午10点前将课题申报书电子稿交至分院张瑶老师处,汇报时随带纸质稿3-5份。
二、分院评审
时间:2020年1月7日14:00
地点:中和楼811
形式:专家评审
备注:1、请课题负责人根据分院集中辅导专家修改意见,修改优化申报书,申报书最终稿1月6日下午3点前上交分院(张瑶老师处)。
2、专家评审后,分院择优推荐教学改革类项目不超过5项,“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类不超过2项,参加学校评审。
3、本次学校将立项教学改革类项目22项、“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类项目8项,经费支持3000元/项;学校将优先推荐立项的项目申报上一级建设立项项目。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