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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安全小知识
时间:2019-12-23浏览次数:16

   近年来,随着高校不断扩招的影响,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由于各种招聘市场还不够规范,加上大学生求职心切,自我防患意识不强,让一些不法分子乘虛而入,使一些求职心切的大学毕业生掉进就业陷阱之中。因此,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警惕,了解就业陷阱的特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一、网络陷阱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的普及,“网上求职”已成为广大应届毕业生求职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网络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等优点,但不断出现的虚假招聘也让应聘者深受其害。因此,大学生在网上寻找实习与就业岗位时,一定要本着审慎慎重的态度,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网络招聘又称电子招聘,是指运用网络技术,帮助企业完成招聘的过程。网络招聘具有信息量大、覆盖面广、不受时空限制等优点。但是虚拟的网络世界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方便他们针对应聘者的意向,提供虚假职位,或是以收取“培训费”为由骗取求职者的钱财。

网络招聘的特点决定了应聘者不能与用人单位面对面地交流,因此应聘者容易上当受骗。所以学生在进行网络应聘时,应该选择信用度高的网站,应聘前要做好“功课”,了解应聘单位和应聘条件,以免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失去人身自由。

二、中介陷阱

通过中介公司找工作对大学毕业生而言,无疑是一种便捷的求职途径。但一些不法分子也注意到了这个牟利途径。他们发布诱人的虚假信息,吸引应聘者,然后再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国家规定,开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必须领取许可证,要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中介资格证书。

现在,中介公司遍地都有,但是正规、合法的却不多,很大一部分都是没有资质的。故学生求职一定要到合法、信用度高的中介公司找工作,而且一定要查看中介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原件。

三、押金陷阱

一些公司以高工资、低门槛为诱饵,利用实习生求职心切的心理,索要“风险金”“保证金”“培训费”“押金”等,签约后又以种种理由迫使实习生“违约”,以达到侵吞“押金”的目的。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保险金和押金)。若学生寻找实习岗位或正式求职时,遇到此类情况,一定不要轻易相信。必要时,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工资陷阱

在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工资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条件。但毕业生对工资的了解不能只停留在表面数字上,还应注意福利、保险、奖金等是否已经一并包含在内,再理性地审视和衡量,不能被所谓的“高工资”冲昏头脑。

“工资面议”有时是用人单位故意给出的悬念,以便引诱求职者上钩,从而达到“少花钱,多办事”的目的。“干得好可以加薪”中所指的“好”,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没有科学的量化标准。学生实习时如遭遇此类情形,事先务必要明确“好”的标准和“可以加薪”的具体条件,并写入劳动合同。如果月最低工资即底薪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该标准支付工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处理,即请求劳动仲裁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差额。

五传销陷阱

   传销是一种违法行为。传销人员通过发展“下线”,骗取求职者信任,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一定的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以此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青年人社会经验不足,容易受骗;求职心切,抵挡不住诱惑;接受能力强,对新生事物感兴趣。正是由于这几个特点,传销组织将学生锁定为他们的重点发展对象。一旦进入传销组织,很容易被洗脑,也很难摆脱传销组织的控制,甚至会目前,传销组织拉人、洗脑的手段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据透露,警方查处的男性传销人员中,有不少人是被异性传销组织成员骗来的。而且传销组织也越来越有暴力倾向,不仅仅局限于骗钱,而且涉及非法拘禁、伤害等。大学毕业生就业时,一定要保持理性,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信息,不能被单位的一面之词“忽悠”。一旦落人传销陷阱,要保持冷静,寻找机会与公安机关、家人、朋友、同学和学校联系,及时摆脱传销组织的控制。因此,毕业生在实习和求职过程中,要高度防范传销陷阱。

六合同陷阱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每一个毕业生踏人工作岗位后,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事实上很多用人单位不愿签订或不签订正规合同。这要引起刚毕业学生的警惕。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思考,全面考虑,避免落入口头合同、霸王合同的陷阱。
   毕业生要注意,在校期间签订的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到单位报到之后,毕业生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合同前,要认真阅读条款,敢于提出异议,坚持自己的观点。要把就业协议中约定内容、口头达成的协定都要写到合同中去,认真分析、论证之后方可签订合同。

七试用陷阱

   试用陷阱是学生就业过程中常见的陷阱。试用陷阱通常有单方面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永远”不合格,试用期不缴纳“三险-一金”等。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要多留心眼,提防掉进个别企业的“试用”陷阱。要对自己所应聘的企业有所了解。例如,了解企业成立的时间、大致规模,以及用人制度上是否规范。对企业所提供的“试用”或者“实习”机会,一定要弄清楚自己获得的究竟是实习机会还是试用机会。对某些企业口头提出的“试用”,尤其要当心。尽量把与用人单位的“口头协议”形成文字内容,写进就业协议。这样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才有依据。就算进入企业开始无协议试用,也要注意观察企业的员工是否已经签约,或者打听一下“试用”自己的企业近年来是否有招收过应届毕业生。如果发现周围的工作人员都是临时工,或者有其他疑问的时候,最好及早从该企业脱身,避免长时间地陷入陷阱。切忌因求职心切,一不小心掉进“试用”陷阱被廉价利用,还错过了找工作的最佳时机。

八岗位陷阱

   有些招聘单位在招聘广告上把职位写成是“市场总监”“事业部经理”,结果到了岗位,应聘者却发现其实是去做“业务员”“保险代理员”等;有的单位还会以“到基层先锻炼锻炼”为幌子欺骗求职者。岗位陷阱使得学生求职者就职后往往大失所望,心理落差很大,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大学毕业生在求职时,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信息,仔细分析,询问工作细节,尽可能事先了解公司的经营项目,不要随便和公司签署协议,不购买公司以任何名义要求购买的有形或无形产品,明确拒绝不合理的要求。如果遇到与招聘信息中所列的待遇、薪酬严重不符合的情况,学生求职者应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请求查处。

  

以防在求职过程中遭受到陷阱,以及提升自己对于求职安全的认知,我们大学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2、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择业,端正求职态度

3、耐心进行就业准备,戒贪心,戒焦躁

4、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5、谨慎抉择,不要轻易签字

6、全面了解企业信息,防止虚假招聘

7、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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